格瑞丝在一家酒馆面前驻步,“就这里吧。”
艾维赞成,“格瑞丝小姐,这里的食物非常美味。”
他认识这里的老板,正如他认识这个城市的大多数人。
酒馆老板从店门里望见他,热情地和他打招呼。
“艾维先生,您能大驾光临真是太好了!”
艾维微笑。
与他相对,格瑞丝一脸冷淡地走入店铺,寻了个位置坐下。
艾维的目光追随她而去。
老板手挡住嘴巴,低语:“艾维先生,原来传说都是真的。”
“嗯?”
“大家都说,您被一个普通的女人迷住了。”
“……”
艾维噗嗤一笑,不说话,只笑,好似在赞同老板的话。
只是不知,他赞同的是“普通”,还是“迷住”。
他迈入店铺。
“艾维先生,我们已认识了很长时间。”
他刚一坐下,便听见对面的少女开门见山说出这么一句。
他惊讶,抬起眉毛,心里暗暗揣测她一会准备说什么。
“所以,有些话我必须要和你说。”
格瑞丝把话说完,她置于桌上的双手,忽然向内紧握了一下。
艾维垂眸,从她的手上看出紧张,他猜到她要说什么了。
他配合她地红了脸。
“格瑞丝小姐……”
他轻声呼唤她的名字,他本来还想要说更多,却发现自己没有那个心情。
好失望。
他太失望太失望太失望了,他的格瑞丝不该是这样的。
他的目光快要变得像怨鬼一样缠上她的时候,她冷不防说出下一句话。
他不想听,他以为必然是“喜欢”之类无聊的话。
但不是。
她说的是:“艾维先生,你才是凶手,对吧?”
艾维愣了下,随即,他咬住牙齿,以防笑声从他的齿间泄露出去。
他克制住了。
他喉结滚动了一圈,声音轻而缓地问:“格瑞丝小姐,您说的是哪一起?”
格瑞丝平静看他,笃定地说:“每一起。”
艾维:“……”
艾维:“…………”
艾维蓦地失语。
格瑞丝也不再说话。
冗长的沉默接管他们二人的声音,让聊天不至于结束。
酒馆老板这时送来酒、肉、鱼汤、甜点。
格瑞丝竖起叉子,开始用餐。
艾维也跟着她开始享用今天的第一顿饭。
他吃得很尽兴,一口接着一口,唇边沾染了酒滴都浑然不觉。
格瑞丝把自己的酒杯推给他。
他疑惑,“格瑞丝小姐,您喝不了酒吗?”
格瑞丝摇头,“我只是想要灌醉你。”
“诶?”
“这样,就方便谋杀了。”
“哈,哈哈哈,哈哈哈哈……对不起。”
艾维笑意未尽,又一次想要依赖牙齿紧碰,停下笑声。
他缓了一会呼吸,蓝眼睛自下而上,含笑看向少女。
“我太高兴了,格瑞丝小姐。”
“……变态。”
“格瑞丝小姐,您这样说我太不公平了,明明我的那些朋友们更加不堪。”
“所以,你就杀了他们吗?”
“诶?我怎么会做那种事?这些都是您的幻想!”
“那你笑什么?”
“我当然是在笑,您的想象力真丰富。”
艾维说着,再次笑开,他优雅地晃了晃手里的酒杯,仰头,饮尽。
这是他喝下的第几杯酒?
格瑞丝忘了,但她看得出,这些酒对他来说毫无影响。
艾维知道她在想什么。
“格瑞丝小姐,如果一个人漂亮却不胜酒力,那可是很危险的。”
“你还挺有自知之明。”
“一向都有。比如说您,不也是因为我的这张脸而喜欢我的吗?”
艾维抛出这个问题,马上抬起头,定睛看向格瑞丝。
他期待她的反驳。
她没有。
他皱眉,头低下去,些许古怪的不悦出现在他的眼底。
须臾之后,他忘却了这件事,他的脑海里只剩下案件、他和她。
她也一样。
她正对他说,她会向他证明,这不是她的幻想。
他温柔地一笑,脸上毫无惧怕,只将手向前一抬。
“格瑞丝小姐,我非常期待您的推理。”
“你想要先从哪一案开始?”
“唔,就从最近的一案开始吧,如何?”
-
第四案,里根男爵案,解答这一案件的关键在于,你是如何在晕血——
“格瑞丝小姐,恕我打断,可否请您不要说‘你’,说‘凶手’呢?”
可以。
凶手是如何在晕血的情况下完成这一案?
答案是,他借用了鹿血。
他了解所谓晕血更多时候是精神上的恐惧所致。
只要大脑不认为眼前所见的是人血,他就不会晕倒。
鹿血浓烈的气味刚好能帮助他完成这一自欺欺人的步骤。
他做的另外一步是使用麻袋。
厨房说他们丢失了装鹿的麻袋,我猜想,它是被套在了里根的身上。
总之,尸体就这样处理完了。
下一个问题是,他是如何将尸体带到舞会现场的?
这就要说到王子送来的雕塑……
“等等,格瑞丝小姐,您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。”
嗯?
“血。杀人分尸这种事一定会有大量的血,他有时间处理吗?”
里根房间里有一个夸张的砍头台,运用那个,数分钟就能完成切割。
也就是说,凶手有充足的时间清理被害人身上的血。
实际上,他需要清理的本就不多,麻袋会帮助他挡住部分血液。
“可地板上的血、工具上的又该怎么办呢,格瑞丝小姐?”
这个我稍后会说。
“看来,您已经找到‘那个人’了呢。”
是啊,你害怕了吗?
“我为什么要害怕?这是凶手和您之间的事。”
呵,好吧,希望那位凶手先生正在听我说话。
让我们说回王子的新作品。
它们和坐下的里根差不多高、身上还盖了丝绸布,是最合适的藏尸处。
凶手将坐上椅子的尸体,整个伪装成雕塑,带去宴厅。
等到了宴厅,他再找机会将掀了布的尸体推到桌子旁,拆掉底座便可。
一言以蔽之,当时坐在那里的里根男爵已经死了。
胡佛认为他还活着,是基于菲比女士的证词做的判断。
菲比女士说了些什么呢?
她说,里根摸了她的手,而控制一只死人的手延迟落下能有多困难?
她说,里根在她耳边呼吸,这是孩童的身高带来的误会。
她说,里根在含情脉脉看她,关于这点,我建议她做一个实验。
闭上眼睛,默数十秒,将眼睛睁开,接着,看向狗看向猫看向死人。
她会发现世间万物都在含情看她,这是光亮的变化带来的视觉晕眩。
综上,菲比女士的证词不太可靠,但她的证词也不是一无是处。
她的证词里有两个关键点。
第一个关键点是,她说今晚实在是太热了。
男孩米格不正是因为听见他人说宴会闷热,才想到使用风魔法吗?
如果没有人这样说,他就不会使用魔法。
如果他不使用魔法,他就不会成为这一案的凶手。
而问题是——
那天的宴会真的有那么热吗?
我事后做了调查,大多数人都告诉我,觉得那天很凉快。
有趣的是,有几个人听了我的问题,对我谈到了你。
他们说,你,艾维,那天晚上重复了好多次同样的话。
“今天好热。”“您不觉得热吗?”“里根先生说他热得快要晕倒了。”
我不得不说,你,哦不,凶手先生真是擅长言语暗示啊!
这种重复的暗示,逐渐令菲比信了,也令可怜的男孩米格信了。
所以,一切才会如凶手所想进行下去……
再说到菲比证词的第二个关键点。
她说,那天除了你,还有一个男人也晕倒了。
我当时没有在意,事后想起,顺着这条线索做了调查。
你猜我发现了什么?
原来,里根的秘密房间一直都有一个特定的打扫人。
那天打扫人也去打扫了,不过,他并不清楚自己打扫的是谁的血。
直到他在舞会上看见里根的尸体。
他怎么能不晕倒呢?
他清理的竟然是雇佣他工作的主人的血!
我找到他,他和我哭诉,他说自己被凶手利用了,凶手太狡猾。
是啊,我也这么想,这位凶手实在是太狡猾、太恶劣了……
-
格瑞丝的话说完了,艾维合拢双手,结束聆听的姿势。
他认真评价:“格瑞丝小姐,您的幻想很精彩。”
格瑞丝冷哼,不置一词。
艾维说:“我看得出,您还是想要将我定为凶手,可是,真的不是我。”
格瑞丝反问:“不是你,你为什么要在舞会上捏造宴厅闷热的谣言?”
艾维委屈,“您明明知道,我身体不好,我比别人更不适应温度的变化。”
格瑞丝气笑,“这还真是个完美的借口!”
艾维谦虚地摇头,“不完美,是您找到的证据太拙劣了。”
格瑞丝:“……”
格瑞丝无法回驳,她承认,她手中的证据缺乏力度。
她知道。
正因为她知道,她才会来找他进行一对一地对峙。
这是侦探的狡猾。
她想要以此恫吓他,看他会不会主动将致命的证据交给她。
然而,他一下子就将她的想法识破……
他如此镇定,此刻居然还伸出手,握住她的,放在掌心把玩。
她气愤,并拢手指。
他低笑一声,五指向前灵活而温柔地冲击,没入她的指缝。
他如愿和她完成亲昵地相扣,蓝眸抬起,笑意斐然地看她。
变态……
格瑞丝蹙眉,满脸嫌弃。
艾维毫不在乎。
“格瑞丝小姐,”他慢悠悠地说,“您可以慢慢思考,反正你我时间充足。”
他在“时间”两个字上下了重音。
格瑞丝感到奇怪。
她没有深究。她开始和他聊起其他的案件。